一年四季
时间飞逝,春天过后,酷暑的夏天来了,大地变得活力四射。那么,一年四季究竟是怎么划分的呢?
四季的划分标准各异,大体可分为“天文划分”“习惯划分”和“物候划分”三个标准。其中,天文划分是以太阳在黄道上的“视位置”为依据,根据太阳高度和昼夜长短划分四季,把“四立”(立春、立夏、立秋、立冬)、“二分”(春分、秋分)、“二至”(夏至、冬至)作为季节界限。比如,我国天文四季以“四立”日作为四季的开始日:立春日到立夏日为春季,立夏日到立秋日为夏季,立秋日到立冬日为秋季,立冬日到翌年立春日为冬季。西方许多国家则习惯以“二分”和“二至”日为季节界限:春分日到夏至日为春季,夏至日到秋分日为夏季,秋分日到冬至日为秋季,冬至日到翌年春分日为冬季。天文四季是气候四季划分的基础,更强调四季的气候意义。该划分法忽略了大气环流和下垫面等众多因素的影响,因而与实际的季节变化情况不太吻合。
在现实生活中,人们习惯以阳历3 —5 月为春季,6 —8 月为夏季,9 —11 月为秋季,12 月至翌年2 月为冬季。这种季节划分的方法考虑了气温因素,反映了冬季的寒冷、夏季的炎热和春、秋季的不冷不热,而且每季都是3 个月,整齐划一,便于记忆。不过,这种按习惯划分四季的方法也有缺点,就是过于“整齐划一”,没有考虑各地的气候特点和物候景象。
1934 年,我国著名气候学家张宝堃创建了根据物候现象划分四季的标准,即依据当地大自然面貌的改变和物候景象的变化来划分自然季节。划分自然季节的关键是确定温度指标,因为自然界的动植物对天气的冷暖变化反应最灵敏。例如,候鸟的飞去飞回,桃花、杏花的开落以及一些植物叶子的颜色变化等都与温度紧密相关。经过多年对物候的观测研究,张宝堃确定了划分自然季节的两个平均气温指标——10 ℃和22 ℃。具体来说,某地连续5 天平均气温在10 ℃以上时,是春季的开始;连续5 天平均气温在22 ℃以上时,是夏季的开始;连续5 天平均气温在22 ℃以下时,是秋季的开始;连续5 天平均气温在10 ℃以下时,是冬季的开始。由于这种划分四季的标准非常科学,我国至今仍在应用。只是按照这种划分标准,我国有的地方长夏无冬,有的地方长冬无夏,有的地方则一年到头总是春秋……不够“整齐划一”。
本文节选自《百科知识》2022.6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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